满一年5天带薪假是发基本工资吗-朱辰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满一年5天带薪假,并非仅发基本工资,而是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计发,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均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实际案例角度

假设某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已剔除加班工资),那么其日工资收入就是5000元除以21.75天,约为229.89元。如果该职工应休未休5天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应额外支付其5天×229.89元×200%(因为300%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所以额外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2298.9元。

特殊情况角度

  1. 新入职职工:对于新入职的职工,如果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此时,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也与上述相同,只是年休假天数可能不是完整的5天。

  2. 离职职工:对于离职的职工,如果其未休完应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同样,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也是基于职工的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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