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来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再次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下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断续订短期合同来规避对劳动者的长期责任。
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论其初次入职时间是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长期服务员工的法律保护,鼓励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其他特殊情况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考虑了劳动者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工作贡献和未来的职业保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防止其通过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规避法律责任。
四、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或多个,如果劳动者明确提出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然可以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意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劳动者的选择权,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个人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实务建议
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希望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并享受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可以主动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双方沟通: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并明确各自的意愿和需求,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如果你在劳动合同续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