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鉴定后按哪个工资赔偿呢-卢伟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评残后,工资的赔偿主要依据伤残等级及是否处于停工留薪期内来确定。以下是针对不同伤残等级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赔偿情况的详细解析:

  1. 一至四级伤残:

    • 劳动关系与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上述待遇。
  2. 五级、六级伤残:

    • 劳动关系与工作安排: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
      • 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级为70%本人工资,六级为60%,并缴纳应缴社会保险费。
      • 最低工资标准: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职工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上述待遇。
  3. 七级至十级伤残:

    • 合同期内的工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工资正常发放。
    • 合同期满或解除的情形: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上述待遇。
  4.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 工资福利待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后续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上述对应伤残等级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上述待遇。

举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其月工资为5000元。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该职工每月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3500元(70%×50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3800元,则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300元,确保该职工每月实际获得的伤残津贴不低于3800元。

特别提醒:

  • 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工资待遇变化,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或工资。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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