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厂子效益不好只给交社保,这种做法一般不合法,但存在特殊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 从劳动合同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多种形式。
-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除社保外还应支付工资等其他劳动报酬,那么厂子只交社保而不支付工资等报酬,就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从最低工资标准角度
- 各地都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即使厂子效益不好,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部分地区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将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只交社保不付工资的合理理由)。
- 如果厂子只交社保而不支付工资,导致劳动者实际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厂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特殊情况
- 如果厂子确实因为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资,但已经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并且与劳动者或者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且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限也有一定限制。例如,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但如果未经协商一致或者超过规定的延期期限仍不支付工资,仍然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