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使用期双方都不符合怎么办的离职证明怎样写-唐宁世律师|法行宝
2025-12-3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若试用期双方都不符合录用条件,离职证明应客观陈述事实,避免主观评价,同时需包含法定必备内容。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模板参考:

一、法律核心要点

  1. 试用期解除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满足:

    • 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如通过书面文件、入职培训等);
    • 解除依据充分(如考核结果、工作失误记录等);
    • 解除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工会、出具书面解除通知等)。
      若双方均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者能力不足且公司未提供约定条件),解除仍可合法,但公司需避免以“不符合条件”为由克扣工资或拒绝支付补偿。
  2. 离职证明的法定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离职证明必须包含:

    • 劳动合同期限;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 工作岗位;
    •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禁止包含对劳动者能力、品行的主观评价(如“能力不足”“工作态度差”),否则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二、离职证明模板(试用期双方不符合条件场景)

离职证明  
兹证明**(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于**(入职日期)**至**(离职日期)**在我单位担任**(岗位名称)**,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因**(解除原因,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双方劳动关系于**(解除日期)**解除。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争议性表述

    • 勿写“因员工能力不足解除”或“因公司未提供条件解除”,仅客观陈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
    • 若劳动者主张公司未提供约定条件(如培训、资源),公司需提供证据反驳,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2. 劳动者权益保护

    • 劳动者若认为公司解除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
    •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后续求职的重要材料,公司不得拒开或开具虚假证明,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赔偿。
  3. 双方协商空间

    • 若双方均认可解除,可协商在离职证明中补充“双方无争议”等表述,但需避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放弃权利的条款无效)。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解除程序细节、证据固定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