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工资却不续签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需分情况讨论应对措施:
公司故意拖延续签,意图规避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满1年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公司未续签但继续用工:您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向公司书面催告续签合同(保留送达凭证)。若公司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因疏忽或管理混乱未及时续签
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因流程繁琐、人事变动等原因遗漏续签,但实际仍按原条件用工。
应对建议:主动与公司沟通,明确要求续签合同并留存书面记录(如邮件、微信)。若公司同意补签,需注意合同期限是否倒签至原合同到期日(倒签可能影响双倍工资主张,但法律未禁止)。若公司拒绝,则按第一种情况处理。
公司以“不续签”为由变相逼迫离职
若公司未续签合同,同时以降薪、调岗、孤立等方式逼迫您主动辞职,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公司违法解除的,您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证据收集:重点保留公司逼迫离职的证据(如书面通知、录音、聊天记录),以及工资、工龄等证明材料。
特殊情形: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用工,公司可能主张“事实劳动关系”
即使未续签书面合同,只要您继续提供劳动且公司未提出异议,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如缴纳社保、支付工资)。
风险提示:事实劳动关系下,您仍享有劳动法保护,但若发生纠纷,举证责任可能更重(需证明用工关系存续)。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