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老公姥爷没了是否可以休丧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这里的直系亲属明确指的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并不包括配偶的祖父母,即姥爷或姥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单位可能会有更为人性化的规定,可能会考虑到职工的实际情况,如配偶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去世时,也给予一定的丧假。此外,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或规定也可能对丧假的范围有所扩大。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查阅您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了解单位对于丧假的具体规定。如果单位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较为严格,您也可以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看是否能够得到一定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您也可以关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或通知,了解是否有关于丧假范围的扩大或调整。
总的来说,虽然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老公的姥爷去世可能并不直接属于丧假的范畴,但具体是否能够休丧假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单位的规定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一事宜,也请您节哀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