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辞职期间旷工的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 若处于辞职申请提交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的阶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此阶段若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到离职日期,旷工仍可能构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依据内部《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约定,采取以下措施:
- 书面警告、扣发旷工日工资(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若旷工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标准(如连续旷工3日或累计5日),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若因旷工造成损失(如项目延误、客户流失),可要求赔偿(需举证损失与旷工的因果关系)。
建议:若已提交辞职申请,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最后工作日,并完成工作交接,避免因旷工引发纠纷。
- 若已办理完离职手续或超过法定通知期
若已签署《离职证明》或超过30日通知期,劳动关系已终止,此时“旷工”行为不再适用。但需注意:
- 若未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要求继续履行交接义务,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损失赔偿;
- 若原单位以“旷工”为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或扣发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出具证明并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辞职期间建议保留书面通知记录(如邮件、签字文件),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凭证据维护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