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有哪些-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依法签订,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即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对已支付该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须再支付一倍,且为应发数额(实发工资数额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及个税)。
  2.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若未依法缴纳,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疾病等情况下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则可能面临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滞纳金,以及承担工伤待遇、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例如,若发生员工工亡,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工亡赔偿金。
  3. 违反“三性”岗位用工规定:

    •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若违反这一规定,用工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若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还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未告知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

    • 工伤员工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确定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停工留薪期可延续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日,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最长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5. 其他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 还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这些行为都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因此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
  •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在必要时,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劳动者,若您遇到上述或类似损害权益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