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厂里出的事才归厂里管 厂外出的事不归厂里管吧-王涵律师|法行宝
2025-11-29 劳动纠纷

结论:并非在厂里出的事就一定归厂里管,厂外出的事也不一定不归厂里管,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进而确定责任归属。以下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属于工伤,厂里需担责的情况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
    • 法律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厂车间内,工人因操作机器不慎被机器割伤手指,这就是典型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厂里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法律解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例如,工人提前到工厂为当天工作做准备,在搬运工具时不小心扭伤了腰;或者下班后,在整理工作设备过程中被设备砸伤脚,这些都属于该条款规定的情形,厂里要负责。
  3.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法律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工厂保安在执行门禁检查任务时,与试图强行进入的外来人员发生冲突,被对方打伤,此时厂里要承担相应责任。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法律解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例如,工厂派员工去外地参加行业展会,在展会现场布置展位时不小心摔倒受伤;或者员工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这些情况下厂里都要负责。
  5.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法律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在正常下班回家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伤,且员工在该事故中无主要责任,那么厂里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不属于工伤,厂里一般不担责的情况

  1. 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且非因工作原因受伤
    • 举例说明:如果员工在休息日自行到工厂附近的公园游玩,在游玩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情况既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场所,更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不属于工伤,厂里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2. 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受伤
    • 法律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例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故意与他人打架斗殴受伤,或者员工在上班前大量饮酒导致醉酒,在工作中因神志不清而受伤,又或者员工因个人情感问题在工作场所自杀,这些情况下厂里都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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