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想把人搞走但是不给赔偿怎么办-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5-11-17 劳动纠纷

公司若想迫使员工离职且拒绝支付赔偿,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核心结论如下:

  1. 明确公司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若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情形,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若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开除),员工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
    关键点:公司“搞走员工”的行为若涉及违法解除或变相逼迫离职(如降薪、调岗、孤立等),均构成违法,员工无需妥协。

  2. 收集证据是维权的核心
    员工需主动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工作证等;
  • 公司违法证据:如逼迫离职的书面通知、录音、聊天记录、降薪调岗文件等;
  • 损害后果证明:如工资未发放记录、医疗证明(因公司行为导致身心受损)等。
    提示:证据需保留原件,电子证据(如微信记录)需保存原始载体,避免删除或修改。
  1. 分情况选择维权路径

    • 协商解决:优先与公司沟通,明确要求按法律规定支付补偿或赔偿,并留存书面协商记录(如邮件、签字文件);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适用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明显违法行为;
    • 申请仲裁:若协商、投诉无果,需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等;
    • 诉讼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提起)。
      注意:仲裁和诉讼均需员工主动举证,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制定策略。
  2. 警惕公司“套路”,避免被动

    • 拒绝签署《离职申请书》或《协商解除协议》中放弃赔偿的条款;
    • 若公司以“自愿离职”为由诱导签字,需明确拒绝并留存证据;
    • 避免因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如损坏公司财物、泄露机密),否则可能被公司反诉赔偿。

总结:公司拒绝赔偿的行为违法,员工无需因惧怕而放弃权益。通过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可有效主张补偿或赔偿。若对流程或证据收集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