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当认定工伤和视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受伤,这种情况就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例如,员工下班后,在清理工作区域或准备第二天的工作材料时受伤,由于是在工作时间前后且从事的是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所以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例如,保安在执行安保任务时,制止了闹事者,遭到该闹事者的殴打受伤,这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患职业病的:
- 例如,员工在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作环境中,后被诊断出患有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例如,员工被公司派往外地出差,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由于是因工外出且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例如,员工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受伤,且交警部门认定汽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员工无责任,这种情况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这是一条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未明确列举但依法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视为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例如,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心脏病发作,送医后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应视同工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例如,员工在参加社区组织的抗洪抢险活动中,被洪水冲走受伤,应视同工伤。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例如,员工曾在部队服役时因执行任务受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退伍后到一家企业工作,后因旧伤复发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应视同工伤。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上述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 如果职工的行为构成故意犯罪,那么其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能认定为工伤。
醉酒或者吸毒的:
- 醉酒是指饮酒过量导致意识不清的状态;吸毒是指使用毒品的行为。职工在这种状态下受到的伤害,通常是由于其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的,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自残或者自杀的:
- 自残是指自己伤害自己的行为;自杀是指故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职工个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与工作无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和具体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