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自始无效。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合同无效的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各方在签署合同时须真诚表达意愿,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欺诈与胁迫;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订立合同,这明显违反了上述合同有效的第二个要素,即意思表示不真实。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
- 一旦合同诈骗罪被确认,不仅合同自始无效,而且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 受欺诈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诈骗方进行赔偿。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受欺诈方未行使撤销权,合同在形式上可能继续有效,但受欺诈方仍有权随时要求撤销,并追究诈骗方的法律责任。
-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由于合同背后的意思表示并非真实意愿体现,且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您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