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详细分析:
一、关于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例如,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若单位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样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若未支付,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关于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因此,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劳动者休假,且不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则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与行动:
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