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国税5年试用期,是不是5年试用期满才转正”的问题,我需要先澄清一个概念:在常规的公务员或税务系统录用流程中,并不存在普遍的“5年试用期”规定。试用期的长度通常是根据具体的职位、级别以及录用政策来确定的,并且会明确在录用通知或相关文件中。
从您提供的两个参考信息来看,无论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的冯静雯,还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的刘冰心等3人,他们的试用期都是明确的,并且在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都按期转了正。这些案例中并没有提及5年的试用期,而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试用期的长度。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设定是为了让新录用的员工在一段时间内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并接受组织的考核。试用期满后,如果考核合格,员工就会正式转正,享受相应的职位和待遇。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国税系统(或任何公务员系统)并不普遍存在5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的长度会根据具体职位和录用政策来确定,并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正。如果您对某个具体职位的试用期有疑问,建议您查阅相关的录用通知或咨询录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