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当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月基本工资1720元和计件工资计算方式时,工资的计算需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及合同约定,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若劳动者当月有计件工作量:
- 此时,劳动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1720元是固定的,无论劳动者当月完成多少工作量,这部分工资都应发放。
- 计件工资则根据劳动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件单价进行计算。例如,如果合同约定每完成一件产品支付10元,劳动者当月完成了100件,那么计件工资就是1000元。
- 因此,劳动者当月的总工资就是基本工资1720元加上计件工资1000元,共计2720元。
若劳动者当月无计件工作量或计件工作量极少(不足以按计件方式计算或远低于基本工资):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者没有完成或只完成了极少量的计件工作,按照计件方式计算的工资可能很低或为零。
- 但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仍享有基本工资1720元的保障。因此,即使当月没有计件工资或计件工资很低,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1720元。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无工作量或工作量极少时工资支付”的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该约定执行。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特别约定,用人单位则应支付基本工资。
额外提醒: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合同的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模糊或歧义的表述。同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