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让个人全部承担合法吗-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劳动纠纷

单位这种做法不合法。以下是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第六十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这意味着,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义务,但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负责申报和缴纳大部分费用,职工个人承担小部分费用,且职工个人部分通常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位要求员工个人全部承担社保费用,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 从法律责任角度: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建议:

  •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依法为你缴纳社保。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