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签合同没说要出差又让我出差是否违法”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以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等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并未提及出差这一工作内容,那么后续用人单位突然要求劳动者出差,就涉及到了合同内容的变更。
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如增加出差任务),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制执行。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来。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提及出差,而后来用人单位又要求您出差,这首先需要看您是否同意这一变更。如果您同意,那么双方可以就出差的具体事宜(如出差时间、地点、待遇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如果您不同意,那么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要求您出差,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
此外,即使您同意了出差,用人单位也应当确保您的出差待遇(如差旅费、住宿费、补贴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能损害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签合同没说要出差又让您出差,并不一定违法,但关键在于是否经过了您的同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如果未经您同意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