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了传染病单位能开除吗
2025-10-09 劳动纠纷

查出传染病后是否会被单位开除,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所患传染病的类型、工作岗位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传染病而歧视或开除劳动者。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非法定特殊情形)

  • 不会被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虽患有传染病,但该疾病不影响其正常工作,或者经过治疗、采取防护措施后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单位一般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例如,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且不在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工作,单位就不得开除。

二、特殊情况(法定可解除情形)

  1. 特定行业的健康限制:

    • 某些特殊行业,如食品生产经营、饮用水供水、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服务以及托幼机构、学校等,由于工作性质和公共安全、健康等因素的考虑,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严格要求。
    • 如果劳动者所患的传染病可能对其他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或工作环境造成严重威胁,且无法通过合理的调整或防护措施来消除风险,单位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或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在特定行业中可能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

    • 如果劳动者患病(包括患传染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若劳动者故意隐瞒病情,或者拒绝隔离治疗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依据过失性辞退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地方性法规的特殊保护

  •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已经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也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这些规定为传染病患者的就业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护。

四、建议与总结

  •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面临因传染病而被开除的风险,应首先了解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工作岗位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同时,劳动者也应积极配合单位的治疗和防护措施,努力恢复健康,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因劳动者患有传染病而歧视或开除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所患传染病可能对公共安全或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且无法通过合理措施消除风险时,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