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详细分析:
首先,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员工有权在提前通知雇主后(通常为30天,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离职。这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不受公司是否招到接替人员的影响。因此,您有权在辞职时间到期后离职,公司无权以未招到人为由阻止您离职。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雇主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公司因未招到接替人员而扣押您两个月工资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被扣押的工资,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沟通:
收集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提起劳动仲裁: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面对公司的不合理行为,您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公司的压力或威胁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