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肖像属不属于侵权-汪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5-09-29 侵权纠纷

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肖像,确实有可能构成侵权,但具体是否侵权需根据使用目的、方式及场景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构成侵权的情况

  1. 商业目的使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例如,将他人照片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或商业展览等活动,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 实际案例:某商家未经顾客同意,将其在店内消费时的照片用于店铺广告,顾客发现后起诉商家,法院最终判决商家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损害名誉或形象:

    • 若使用他人照片进行丑化、污损、恶搞或负面宣传,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同样构成侵权。此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涉及名誉权的侵害。
    • 实际案例:某人将他人的照片进行恶意编辑,制作成丑化、侮辱性的图片并在网络上传播,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该行为即构成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双重侵犯。

二、不构成侵权的情况(合理使用)

  1.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等:

    • 在必要范围内,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目的,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不构成侵权。例如,学生为学习绘画而临摹公开出版物上的他人照片,属于合理使用。
  2. 新闻报道需要:

    • 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构成侵权。这是为了真实、全面地报道新闻事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 实际案例:新闻媒体在报道某起社会事件时,使用了事件现场相关人员的照片,虽然未经这些人员单独同意,但因报道需要且未对照片进行恶意使用,故不构成侵权。
  3. 国家机关依法履职:

    • 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如追捕犯罪嫌疑人时在通缉令上使用嫌疑人照片,属于必要范围内的制作、使用、公开,不构成侵权。
  4.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如拍摄街道照片以反映城市风貌,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路人形象,这种使用通常也不构成侵权。
  5. 维护公共利益:

    • 在维护公共利益或帮助他人的情况下,如寻找走失儿童时使用儿童照片进行广泛传播,属于出于公益目的的制作、使用、公开,同样不构成侵权。

三、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 事先获得同意:在使用他人照片前,应尽可能获得照片本人的明确同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明确使用目的和范围:即使获得同意,也应明确使用照片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超出约定的范围使用。
  • 尊重他人权益:在使用他人照片时,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进行恶意使用或诋毁。
  • 及时咨询律师:如因使用他人照片引发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妥善处理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结来说,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肖像是否构成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使用他人照片时,应谨慎行事,尊重他人权益,避免触犯法律红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