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年休假年底不休完自动作废-高歌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公司规定年休假年底不休完自动作废是违法的。

一. 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1. 年休假的法定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表明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单位不能随意剥夺。

  2. 年休假的有效期:年休假通常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但并未规定未休年休假在年底自动作废。实际上,对于未休的年休假,单位有责任进行安排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 公司规定的违法性

  • 公司规定年休假年底不休完自动作废,实际上是在剥夺职工的法定年休假权利。这种规定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相悖,因此是违法的。

三. 职工应对方式

  1. 与单位沟通:职工可以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指出公司规定的违法性,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年休假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拒绝改正,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进行查处。

我建议:职工应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对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单位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年休假或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