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 案例解析
虽然无法提供具体的个案细节,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推断出以下案例逻辑:
- 假设某员工因工作受伤进入停工留薪期,公司却未按时支付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 该员工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三. 结论与建议
- 结论:公司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