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若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提前确定离职日期;若未协商,则需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方可离职。结合您15号提出离职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若您与单位就提前离职达成一致(例如单位同意您一周后离职),则双方可约定具体离职日期,您可在协商确定的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若未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您未与单位协商,仅在15号提出离职申请,则需等待30日(自然日)期满后方可离职。例如,若您在1月15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则最早可在2月14日离职。
补充说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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