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实习期没签合同但有保险的情况下,能否算工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实习期”属于试用期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用工且缴纳社保(保险),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试用期应计入工龄。
关键证据: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实际用工的材料。
若“实习期”属于学生实习或非劳动关系性质
若为在校学生实习(如毕业前实习),通常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此时即使缴纳商业保险(非社保),也不计入工龄。
法律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特殊情形
即使未签书面合同,若符合以下条件,仍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并计入工龄:
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身份、保险类型等),可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