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固定合同 第三次单位不签还让继续干 也给交保险合法吗-袁满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签了两次固定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签还让继续干,也给交保险合法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并未出现违约或其他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再次进行劳动合同的续订,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希望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若用人单位在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之后,仍未选择与您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而您仍然坚持在该公司继续工作,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存在违法用工。因为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享受您的劳动成果,但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其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未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您还有权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我建议您务必妥善保管好在这段时间内持续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这些文件和资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用于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后未与您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而让您继续工作并缴纳保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有必要,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