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后2个月,工作单位人员说当时老板不申报怎么办”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者确诊职业病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然而,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去做,比如您所遇到的情况,老板没有申报,那么您作为工伤职工,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者确诊职业病1年内,是有权利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
在自行申报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证明您的伤情和受伤时间)、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如果有的话,可以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等。这些材料都是支撑您工伤认定申请的重要依据。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如果老板不仅不申报工伤,还拒绝赔偿您的工伤损失,那么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面对工伤老板不给申报或者不赔偿的情况,您一定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定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采取非法跟踪、打扰他人等过激行为,这样不仅可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希望以上解答和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