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到别的公司去开的是虚开发票那责任是谁的-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5-04-04 经济纠纷

挂靠人到别的公司虚开发票,责任应由被挂靠公司和挂靠人共同承担,但主要以被挂靠公司为主体。具体分析如下:

一. 被挂靠公司的责任

  1. 法律主体责任:在挂靠经营中,挂靠人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因此,若挂靠人虚开发票,被挂靠公司作为法律上的纳税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行政与刑事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挂靠公司若未尽到审核责任,导致虚开发票入账,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 刑事责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主要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在挂靠经营中,若被挂靠公司明知或应知挂靠人虚开发票而放任或默许,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实践中,若被挂靠公司能证明对虚开行为不知情,且采取了合理的审核措施,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实际案例:在多个司法实践中,被挂靠公司因挂靠人虚开发票而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责任。例如,某建设公司将挂靠人提供的虚开发票入账并申报抵扣税款,后被税务局查处,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二. 挂靠人的责任

  1. 直接责任:挂靠人作为虚开发票的直接行为人,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若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未构成犯罪,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 追偿权:被挂靠公司在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责任后,有权向挂靠人追偿。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承担比例。

三. 总结与建议

  • 责任主体:挂靠人虚开发票的责任主要由被挂靠公司承担,但挂靠人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合规管理:为避免此类风险,被挂靠公司应加强对挂靠人的合规管理,严格审查挂靠人提供的发票及其他经营资料,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法律救济:若被挂靠公司因挂靠人虚开发票而遭受损失,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向挂靠人追偿。

我建议,企业在选择挂靠经营模式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若遇到此类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