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绕行拿快递发生了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判决案例-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5-09-01 劳动纠纷

下班途中绕行拿快递发生事故,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以下结合具体案例与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形:绕行取快递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上下班途中”的界定需满足两个核心要件:目的合理性与路线合理性。

  1. 目的合理性:需以“上下班”为直接目的。若绕行取快递属于私人事务,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则不符合目的合理性要求。
  2. 路线合理性: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与居住地之间”。绕行取快递可能导致路线偏离,若偏离程度超出合理范围,则不符合路线合理性要求。

案例支撑:赵某系某公司职工,日常住公司宿舍。2022年5月31日19时许,赵某在下班后去公司外驿站取私人快递,取完快递返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经法院判决,赵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2023年5月29日,赵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赵某下班后绕行取快递,并非以上下班为目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特殊情形:绕行取快递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尽管一般情形下绕行取快递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1. 绕行路线与上下班路线高度重合:若绕行取快递的路线与上下班路线基本一致,仅因取快递稍作停留,且停留时间短暂,未显著偏离合理路线,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 取快递行为与工作存在间接关联:若取快递的内容与工作有关(如取工作文件、工具等),且绕行行为未显著增加事故风险,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此类情形需严格举证,实践中认定难度较大。

三、法律建议

  1. 保留证据:若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工伤认定。
  2.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 咨询专业律师: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总结:下班途中绕行拿快递发生事故,一般不属于工伤。但若绕行路线与上下班路线高度重合,或取快递行为与工作存在间接关联,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工伤认定需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建议发生事故后及时保留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