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如何处理-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5-04-02 刑事辩护

在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仍被羁押,应当立即释放。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同时,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 具体处理流程

  1.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2. 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一旦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并生效,如果犯罪嫌疑人仍被羁押,公安机关或看守所应当立即执行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 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在释放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还需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以确保整个流程的合规性。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被逮捕并羁押,但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院发现其盗窃金额较小,且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因此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综上所述,在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仍被羁押,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这是确保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