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在劳动仲裁请求中写裁决未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是否支持”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于未缴纳社保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其受理情况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且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受理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若未履行此义务,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二、若劳动者离职时未明确以未交社保为由提出解约,仅事后主张: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因为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会注重审查劳动者离职时的真实意愿和原因。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并未明确以未交社保为由提出解约,而仅在事后进行主张,那么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认为劳动者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依据和理由,从而不予受理。
三、实际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为例,小李在小胡所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未依法为小李缴纳社保。小李离职后,向仲裁委申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称离职原因是公司未交社保。但公司表示,小李离职时并未明确以此为由提出解约。在此案中,仲裁委受理了此案,但关键在于小李离职时是否明确以未交社保为由提出解约。如果小李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离职时是以未交社保为由提出的解约,那么仲裁委可能会对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申请不予支持。
四、建议:
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在离职时应清晰表明因用人单位未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解约通知、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这样,在后续申请劳动仲裁时,就能提供充分的依据和理由,增加仲裁委受理并支持其仲裁请求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于未缴纳社保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其受理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劳动者在申请仲裁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程序,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