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 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算被动离职还是主动离职-梁升律师|法行宝
2025-08-22 合同纠纷

员工旷工,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属于员工主动离职,而是属于被动离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从离职的主动性来看:

    • 主动离职:是指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明确主动解除的意思表示。例如,员工提交辞职信,明确表示要离职。
    • 被动离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员工旷工,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该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公示)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行为而行使的解除权,并非员工主动发起。
  2. 从法律性质来看: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属于传统意义的“离职”(强调劳动者的主动意愿),也不完全等同于“开除”(更具惩罚性、行政色彩)。它是一种因劳动者旷工违纪,由用人单位实施的劳动关系解除形式。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从经济补偿的角度来看:

    • 如果员工是主动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 在本案例中,由于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员工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4.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

    • 公司应当确保其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并且该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
    •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如事先通知工会等,以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员工旷工,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员工主动离职。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还需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