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多次变更劳动合同时间不签新合同算违规么”这一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从法律条款的角度来看: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多次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但并未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而是仅通过变更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规。然而,关键在于这种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实际操作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
- 多次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而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其职业规划和权益保障。特别是当这种变更频繁发生,且劳动者并未明确表示同意或拒绝时,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或侵犯。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变更协议书的形式多次延长劳动合同的终止期,而实际上并未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可能会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
- 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多次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但并未与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变更的原因和意图,并表达您的关切和诉求。
- 如果沟通无果,或者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劳动合同变更相关的证据,如变更协议书、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多次变更劳动合同时间不签新合同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规,但关键在于这种变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此有疑虑或担忧,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比如我,哈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