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偷摘厂里的水果而摔伤,一般由员工自己负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工伤认定条件: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在此案例中,员工偷摘厂里的水果并非其工作职责,也不是为了工作而进行的行为,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责任归属:
- 员工在上班期间偷摘水果,这一行为本身违反了厂规厂纪,甚至可能构成盗窃。在此情况下,员工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伤害,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 厂方作为管理者,虽然对员工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但在此特定情境下,厂方并未直接导致员工受伤,且员工的行为已超出正常工作范畴,因此厂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应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尤其是违法活动。
- 对于厂方而言,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同时对于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员工在上班期间偷摘厂里的水果而摔伤,这一行为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应由员工自己负责。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