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城管可以没收物品吗-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3-26 行政纠纷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且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摆摊人的物品。

一. 法律依据与权限

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被赋予了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的权力。当摊贩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违规摆摊设点,对城市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等构成影响时,城管部门有权采取包括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工具、物品在内的措施。

二. 行使权力的程序要求

城管在行使没收物品的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规定:

  1. 表明身份: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前,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明确执法身份。
  2. 出具法律文书: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及清单,清单需详细记录被没收物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由当事人和城管部门分别保存。
  3. 妥善保管物品: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城管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及时处理与告知:城管部门应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予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对于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物品,应及时退还当事人。
  5. 遵守查封、扣押期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时限;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三. 后续处理

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未履行相关义务,城管部门可依法对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处理,如拍卖、变卖或销毁等,所得款项必须上缴国库。

综上所述,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且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有权没收摆摊人的物品。但摊贩在面对城管执法时,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