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12个月平均工资可以不含加班费嘛-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劳动纠纷

过往12个月平均工资应当包含加班费。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作为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劳动所得报酬,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2. 加班费纳入平均工资的意义:

    • 加班费是劳动者实际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将其纳入平均工资计算范围,能更全面、精准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 在计算经济补偿等与平均工资有关的情况时,包含加班费的平均工资能确保劳动者得到更合理的补偿金额,避免其利益受损。
  3. 实例说明:

    • 假设某劳动者在过去12个月中,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另有加班费共计12000元。那么,该劳动者的过往12个月平均工资应为(5000元/月×12月+12000元)÷12月=6000元/月。若不考虑加班费,则平均工资仅为5000元/月,这显然不能准确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报酬水平。

综上所述,过往12个月平均工资应当包含加班费,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