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伤停工留薪期到期,但伤情仍未痊愈到可以上班的程度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您需要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这一步骤需要由您或您的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由该委员会进行确认。如果委员会认为您的伤情确实需要继续治疗,他们将会批准延长停工留薪期。但请注意,根据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最长通常不超过12个月。
其次,如果您的伤情已经稳定,但仍然无法返回原岗位工作,您应该与单位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安排轻松的工作内容。单位在考虑到您的工伤情况后,通常会给予一定的照顾和安排。
然而,如果您在伤情稳定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经过单位催告仍不上班,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并且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单位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有异议,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包括您受伤前正常工作状态下应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绩效工资也属于其中的一部分。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的绩效工资,您同样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权。
总之,面对工伤停工留薪期到期但仍不能上班的情况,您需要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并按照规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