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改日期然后接着售卖是违法的。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不得篡改生产日期。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经营者对商品生产日期进行篡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这一规定要求商品的生产日期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
二. 违法后果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果经营者销售的改日期商品被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直接赔偿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赔偿。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于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如果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例如篡改生产日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于篡改生产日期等欺诈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信誉损失:
三. 案例分析
我的观点:商品改日期然后接着售卖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给经营者自身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商业信誉损失。因此,我建议所有经营者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商品的生产日期真实、准确,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或虚假标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