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有赠品却没送 法院判了 三倍赔偿-杨毅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合同纠纷

商家承诺有赠品却没送,法院判决三倍赔偿是合理的。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商家承诺的赠品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家未按照承诺提供赠品,则构成违约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以购车合同纠纷为例,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承诺了赠品,如脚垫地毯、贴膜、行车记录仪等,并在合同中明确记载,但后续却拒绝给付,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构成了欺诈。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赠品价值的三倍进行赔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判决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商家在承诺赠品时应当谨慎,确保能够按照承诺履行,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当留意商家的赠品承诺,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商家未按照承诺提供赠品,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