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员工在单位上班七八年未见劳动合同也没有签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核心结论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该员工在单位上班七八年未见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赔偿请求可能已过时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计算,最多支付11个月。但此赔偿请求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由于已经过去七八年,该赔偿请求大概率已过时效,仲裁委或法院可能不再支持。
详细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
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问题:
后续建议:
综上所述,该员工在单位上班七八年未见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双倍工资赔偿的请求,由于可能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因此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员工仍然有权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关权益。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