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岗位外包,本岗位的职工有权不同意。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您的工作岗位,且单位未经与您协商一致就擅自将岗位外包,这很可能构成违反合同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不同意岗位外包的安排。
调岗合理性:即便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岗位,单位在将岗位外包时,也必须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单位无法提供足够的理由来解释其岗位外包的合理性,您同样有权拒绝接受这一安排。
权益保障: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您不愿意接受岗位外包的意愿,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等。同时,积极与单位展开协商交流,要求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途径:如果经过努力仍未能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免因为个人行为不当而给单位留下任何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综上所述,作为本岗位的职工,您有权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调岗的合理性来决定是否接受单位将岗位外包的安排。如果认为这一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或缺乏合理性,您完全有权不同意,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