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签了合同单位没给离职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合同期限内,如果您希望离职,通常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阻止。
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但单位仍然不给您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用人单位沟通:
保留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诉讼: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签了合同单位没给”的问题,如果是指用人单位未将合同交给您一份,这也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给您合同,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面对用人单位不给离职的情况,您应该坚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