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合同已履行完毕 又继续履行算新合同”,我首先给出明确的结论: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继续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或新的约定进行履行,这确实可能构成一个新的合同。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状态:
- 当一份合同的所有条款都被双方完全履行,且没有任何争议时,该合同即被视为履行完毕。此时,合同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继续履行的性质:
- 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继续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或新的约定进行交易或合作,这实际上是在创建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因为原合同已经终止,所以继续的履行不能被视为原合同的延续,而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新的合同关系。
新合同的成立: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在实践中,即使未先签订书面契约,若一方已履行重要义务且对方无异议,也可视为双方已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因此,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并达成了新的合意,那么这份新的合意同样可以构成一个新的合同,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合同书。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继续履行时,建议双方明确新的合同内容、条款和履行方式,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 如果可能的话,最好签订书面的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合同已履行完毕后又继续履行,确实可能构成一个新的合同。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