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000干了三天已经给了二百工资怎么办-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劳动纠纷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你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是6000元,并且你已经工作了三天,那么按照正常的工资计算方式,你应该获得的工资是6000元除以当月的工作天数(一般为21.75天或实际出勤天数,这里我们暂按21.75天计算),再乘以你实际工作的3天,即你应得的工资为约827.59元(6000/21.75*3)。

现在,你已经收到了200元的工资,这明显低于你应得的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 与雇主沟通:

    • 首先,建议你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为何只支付了200元的工资,是否存在误解或计算错误。
    • 如果雇主表示这是按照公司的规定或合同支付的,你可以要求查看相关的公司规定或合同条款,并据理力争,指出按照正常的工资计算方式,你应得的工资远高于200元。
  2. 检查劳动合同:

    • 回顾你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查看其中关于试用期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确保你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
    •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与雇主沟通无果,或者雇主拒绝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等,以证明你的主张。
  4. 法律诉讼:

    •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未能解决你的问题,或者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你需要聘请律师代理你的案件,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总之,你作为劳动者有权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如果雇主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你可以通过沟通、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