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公民和部分特定公民可以享受法定假期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有11天,具体规定如下: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同时,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
三. 其他法定假期
除了上述全体公民和部分特定公民可以享受的法定假期外,劳动者还享有其他法定假期,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病假等。这些假期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但都是法律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保障。
综上所述,全体公民和部分特定公民可以享受法定假期待遇。这些假期的设置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