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中要求写新公司的名字合法吗-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劳动纠纷

离职证明中要求写新公司的名字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一规定并没有要求离职证明中需要写明劳动者新公司的名字。因此,原公司要求提供新公司名后才开具离职证明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坚持这一不合法要求,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中要求写新公司的名字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