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工未成年处罚单格式”,以下是一个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示例格式。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并可能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地区以及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填写编号,如“XX人社行罚字〔202X〕XX号”]
被处罚单位:[填写单位全称]
地址:[填写单位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案由:使用童工
认定的事实:
经调查,被处罚单位于[填写具体时间段]期间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填写未成年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到[填写具体工作地点或公司名称]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
[填写具体调查过程,如“202X年X月X日,我局依法对被处罚单位进行调查,发现……”]
上述事实有[列举证据,如“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现场检查记录、童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决定对被处罚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填写罚款金额,如“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缴款方式:
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填写具体天数,如“15日”]内到指定银行[填写银行名称及账号信息]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回执交回[填写交回部门或地址]。
逾期不缴纳的后果: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填写比例,如“3%”]加处罚款。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填写具体天数,如“60日”]内向[填写复议机关名称,如“XX市人民政府”]或[填写上一级主管部门名称,如“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填写具体月份,如“六个月”]内直接向[填写法院名称,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说明: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
[如有附件,请列举,如“《XX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份”]
落款:
[填写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如“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写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如“202X年X月X日”]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模板中的空白部分,以确保处罚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建议在正式使用前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