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期间,是否执行原来工作,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仲裁请求。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及其对应的法律建议:
单位要求上班且劳动者无正当理由:
劳动者在仲裁请求中明确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开除劳动者而导致的劳动争议:
此外,关于劳动争议期间不上班是否有工资的问题,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并非因为享受带薪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原因而不上班,而是由于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导致的,那么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同时,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包括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出庭等)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期间是否执行原来工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仲裁请求来判断。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合理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