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约定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劳动纠纷

人事约定的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费。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通常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具体分析如下:

  1. 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时加班的,应支付150%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300%的加班费。
  2. 约定工资包含加班费的情况:

    • 虽然有些用人单位的加班时间比较固定,并尝试在合同中约定工资中已包含固定的加班费,但这种约定需要明确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但实际上工作时间超过了标准工时制,即使双方可能认为工资里包含了加班费,但在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3. 司法实践中的判断:

    • 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情况等因素。
    • 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如果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支付加班费的责任。
  4.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人事约定的工资通常不包括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加班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