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劳动合同也不给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监察局提出投诉,要求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等。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并要求单位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适用),以及因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
-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裁决,员工可以根据裁决结果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 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获取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 也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如本人周燕君,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保留证据,备查备用:
- 员工应尽可能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 这些证据在投诉、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将起到关键作用,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单位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单位不给劳动合同也不给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及保留证据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